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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
2023-09-15 10:00   审核人: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旗帜鲜明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委员的作用,了解、指导、督促和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现根据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任务

1、机关党委委员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各联系党支部,指导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2、机关党委委员帮助和指导党支部搞好自身建设,通过调研及时掌握所联系党支部的基本情况,听取党支部及党员的意见;

3、机关党委委员检查、督导所联系党支部完成学校党委、机关党委布置各项任务,特别是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发挥作用等情况。

4、机关党委委员要帮助党支部找准机关党建工作和部门业务工作的结合点,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党支部工作水平。

5、机关党委委员要督促党支部加强党建信息的报送和发布工作,争取每年在校外平台上发布1-2篇推送。

二、原则要求

1每位机关党委委员负责联系23个党支部,指导所联系党支部党建工作的开展,检查和督促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针对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考评和该支部所在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所反映出的问题,以及日常了解到的师生意见,帮助支部提高服务师生的能力和水平(每年1次);

2、各党支部要定期与所联系的机关党委委员沟通工作;党支部开展重大活动应征求所联系机关党委委员意见并邀请其参加;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应通知所联系的机关党委委员参加(有校党委委员的党支部原则上不作要求)。

3、机关党委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党委委员通报联系党支部的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

附件: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支部汇总表

西安工业大学机关党委

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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