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中央、省和学校党委关于“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进一步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果,在积极落实“立足本职岗位,做合格党员”的基础上,2017年10月图书馆党支部结合自身的特点,决定进一步开展“履职尽责做合格,立足岗位争优秀”的常态化、制度化活动。经过支委会多次认真讨论总结,全体党员通过了《图书馆党支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是图书馆党支部2017-2018学年推荐评选优秀党员方法的一项创新,为每年评选出真正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党员”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一、《实施办法》产生的背景
为了彻底杜绝优秀党员推荐评选中的不正之风,确保优秀党员推荐评选工作健康有序、风清气正,而且逐渐呈现制度化,程序化的特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要求申请参与“创先争优”的党员有承诺,有行动,有监督,有对照,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管评价机制。
二、开展党员“创先争优”常态化活动的目的
开展“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争做优秀党员常态化活动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全体党员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开展对于本职工作的思考,勇于创新,充分发挥优秀党员的先锋模范、表率、带头作用,争做优秀党员,形成一种“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图书馆的各项工作积极向前推进。
三、《实施办法》中的核心内容
推荐评选优秀党员采用“个人承诺—→个人践行—→党员群众读者监督—→支部评议考核—→推选产生优秀党员的人选”这一整套流程五个环节来进行具体操作,而且这五个环节本身又环环相扣。一方面优秀党员参评人预先发布公众承诺,对参评人本身有自我约束的效力,另一方面也方便其他人包括读者的监督。
1.优秀党员推荐评选的基本要求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指出:优秀党员要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2.优秀党员推荐评选的基本条件
优秀党员推荐评选基本条件包含下面六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带头学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组织纪律性强,自身廉洁;充分发挥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事事处处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四、党员“创先争优”历时一年回头看
1.个人申请并承诺
全体党员须按照“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的要求,立足本职,竭心尽力,做合格党员。凡拟在本学年下一学期争做优秀党员的同志,需在新一学年的开始(9-10月),向支部提出申请,并郑重承诺除符合上述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和条件外,还需着重写出未来一年(9月-次年6月)在本职工作中可行的能够完成的主要工作以及想要达到的工作数量和质量(必须有本岗位业务工作的创新点、新思路等)。
2017年10月,图书馆党支部五名党员同志提交了“党员立足岗位创新争优承诺书”,图书馆支委会反复对承诺书进行了细致的审核,对个人承诺中的不妥之处及创新工作不明确的给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要求承诺人进行了认真仔细地修改,并且在图书馆二楼大厅“党员学习交流园地”进行张贴公布。
2.个人践行
党员个人在申请承诺后,要履职尽责,立足岗位,对照自己的承诺,努力工作,查漏补缺,尽力把创先争优,落在实处。
3.全员监督(党员、群众、读者)
除了个人申请承诺书对外公布之外,还特意为这五位党员同志制作了“党员创先争优岗”的桌牌,一方面时刻提醒该党员同志要时刻保持警醒,不忘承诺,不忘创新;另一方面也便于接受全体馆员和读者的监督。
每学期末,要求部门主任对该同志的工作进行阶段性的客观评价,涉及工作、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等各个方面,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
4.支部评议考核
今年5月,图书馆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五名承诺人对照之前的个人申请承诺书进行了细致详实地汇报,党员同志结合党组〔2018〕49号文件中关于优秀党员基本条件的相关条款,对承诺人的工作和学习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议和总结。
5.推荐评选优秀党员
经过全体党员的激烈讨论,按照机关党委的要求,最终确定并上报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1名。至此,《图书馆党支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实施办法》首结硕果。
总之,图书馆推荐评选优秀党员的这一举措,受到了我支部全体党员的认可。在以后的优秀党员推荐评选过程中,我们将继续完善《实施办法》,完善相关监督机制。图书馆党支部在推荐评选优秀党员的整个过程中,有制度,有实施,有监督;对于参与优秀党员推荐评比的个人而言,有承诺,有行动,有对照;对图书馆的各项工作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