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做好2023年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党教〔2023〕247号)文件精神,经机关党委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做好2023年机关党委师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小组
人员如下:
组 长:姜冰清
成 员:陈 燕 高 巍 薛 光 王守民
周黎萍 郭 克 郭 军 李群力
联络员:陈 燕
二、工作组织和主要程序
各党支部组织实施考核相关工作,考核结果应与部门主要负责人商定一致后报机关党委。经机关党委师德师风建设小组研究审议后上报。
三、考核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含校级领导,包括非党员、C类人员、本年度新入教职工),2022年12月从机关党委调出的人员也在考核范围内。
四、考核内容
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十项内容,具体参照《西安工业大学师德考核办法(修订)》(党教〔2021〕51号)相关规定,同时要结合个人年度表现。
五、几点要求
(一)严格遵守时间要求。请各支部严格按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务必于12月20日10:00前将《西安工业大学师德考核结果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535059901@qq.com。逾期上报的,机关党委将不予受理。《西安工业大学师德考核表》(纸质版)12月21日17:00前交教六楼230室。
(二)规范程序严格标准。请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考核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认真把关,如有违反相关程序、要求或有违反师德建设规定的情况,将一票否决,不再增补。
(三)凡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应同时提交说明材料。
(四)《西安工业大学师德考核表》为归档材料,空表A4纸正反面打印,内容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序号 |
支部名称 |
优秀指标 |
1 |
党办校办党支部 |
5 |
2 |
组织部党支部 |
1 |
3 |
统战部机关党委联合党支部 |
1 |
4 |
宣传部党支部 |
2 |
5 |
纪监巡察联合党支部 |
3 |
6 |
学生处党支部 |
3 |
7 |
团委党支部 |
1 |
8 |
工会党支部 |
1 |
9 |
发展规划处党支部 |
1 |
10 |
人事处党支部 |
3 |
11 |
科技研究院党支部 |
3 |
12 |
就业处党支部 |
1 |
13 |
研究生院党支部 |
3 |
14 |
教工部国际处联合党支部 |
2 |
15 |
审计处党支部 |
1 |
16 |
校友总会党支部 |
1 |
17 |
财务处党支部 |
3 |
18 |
国资处党支部 |
2 |
19 |
校医院党支部 |
7 |
|
合计 |
44 |
注:优秀指标分配按照各考核组教职工人数的规定比列确定,并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
机关党委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