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
按照《关于在全校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党委〔2023〕54 号 ) 的要求,结合机关党委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及从事管理的人员
二、活动内容
(一) 组织一次“学党章”集体学习
(二) 进行一次“悟思想”学纪守纪交流活动
(三) 开展一次“强党性”警示教育活动
(四) 组织一次“善作为”主题党日活动
(具体内容参见《关于在全校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 认真完成各项活动。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安排做好纪律教育宣传月各项活动,并确保实现教育对象全覆盖。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率先带头参加活动。
(二) 及时开展活动宣传。各党支部要及时撰写活动的宣传报道,着力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各党支部要积极报送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鼓励党员、干部积极报送参与学习活动的心得体会,机关党委将适时宣传。
(三) 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把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 同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结合起来, 同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清廉陕西建设的意见》、开展清廉学校建设以及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 同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结合起来, 以纪律教育良好成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机关党委
2023 年 6 月 13 日